本科生教育
首页» 本科生教育» 教学动态»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加强对本科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庭三方联动机制,对学业困难学生进行警示与帮扶,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本学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各学院(系)对学生学业情况及时统计清理,针对学生学业中存在的问题,依据《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发〔2011〕435号),按照学业预警标准(附件1),对存在不同程度学业困难的学生给予相应等级的书面学业预警。

2.各学院(系)安排专人根据警示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约谈、思想教育等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家长寄发《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2),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并根据与学生和家长的谈话,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3.各学院(系)根据预警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措施,指定专人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对于列入红色预警范围的重点学生,特别是留级学生,要定期向学院(系)主管领导反馈帮扶进展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成立由学院(系)主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领导参加的学院(系)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并对上学期学业预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2.各学院(系)要做好《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2存根)、家长反馈材料(附件2家长回执)、谈话记录(附件3、附件4)等预警帮扶材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3.请各学院(系)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计划、学业预警及帮扶情况表(附件5)和上学期工作总结报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

学校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将对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院系教学状态评价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请各学院(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有效完成学业预警工作。

 

教务处 学生处

2018-03-26

附件:

编辑:0     终审:0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版权所有:   太阳集团城(1407·Sun认证)官网-Mobile Platform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