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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教育部高教司组织的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已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4.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详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18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http://www.moe.gov.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802/t20180227_327907.html)。各院系可根据情况积极联系企业向高教司进行申报,并指导学生自主组建团队面向企业申报。

二、立项计划及资助经费

1.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计划立项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2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108项,资助自然科学类2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1万元/项;创业训练项目10项,资助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2项,资助10万元/项。

2.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计划立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20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165项、创业训练项目35项,资助0.5万元/项。实际立项数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3.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计划资助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8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130项、创业训练项目50项,资助0.35万元/项。

鼓励各院(系)积极筹集经费资助本院(系)学生开展校院一般项目立项工作。

三、申报要求

1.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由各院(系)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组织立项、评审和推荐工作,具体分配立项数见附件1。创业训练项目由各院(系)组织申报,校团委统一评审,择优立项。

2.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申报(有在研项目的主持人限制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一至二年级研究生(研究生限报创业类项目)。

3.项目执行时限。创新训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2年,省级、校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1年。三年级本科生(动物医学专业四年级)、二年级研究生限报1年期项目。

4.项目申请者一般以团队申报,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一个创新或创业项目的申报。项目团队一般为3-5人,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等领域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时应按分工明确填写各成员的排序;创业项目申报时需注明各团队成员承担工作量比例。

5.创新创业训练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

6.创业计划类项目应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依托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形成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开发与推广思路,撰写逻辑清晰、内容完整的商业计划书。每个项目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

7.创业实践类项目要求与“双一流”建设学科布局相关或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领域相关,已正式注册成立公司,并曾获得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奖励。具有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考虑。经创业团队申请,2名以上导师推荐,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

8.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精准扶贫脱贫相契合的项目,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各院(系)在国家级与省级立项中应予以倾斜。

四、申报和评审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

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4),并登录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质量工程综合管理平台(http://219.245.196.90/aexp/,初始账户密码均为个人学号),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子系统,在“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填报项目信息,指导老师进入系统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5。

所有申报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好的项目申报书纸质及电子版上报学院,创新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创业训练项目交至学院团工委,并保证纸质版、电子版和系统上的内容一致,申报信息以系统输出信息为准

2.项目评审

创新训练项目,各院(系)按学校分配项目的指标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在立项评审前将评审时间、地点、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6)电子和纸质(盖章)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从系统打印并盖章,学院要在信息汇总表中明确本院项目的推荐次序)、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4月30日前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创业实践项目,各院(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收集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7),所有材料于4月30日前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创业训练项目,各院(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收集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7),所有材料于4月20日前一并报送至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304办公室科技创新部,由团委组织专家评审。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项目遴选、项目评审和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确保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工作顺利完成。

链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链接: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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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教务处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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