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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创新实验学院2016级学生选择本科专业及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创新实验学院2014版培养方案,现就创新实验学院2016级学生自主选择本科专业和导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的选择

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科大类下自主选择本科专业。

1、植物科学类:植物科学类学生原则上选择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林学、园林、森林保护、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资源环境科学、地理信息科学、草业科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专业。

2、动物科学类:动物科学类学生原则上选择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等专业。

3、生物技术类:生物技术类学生原则上选择生物技术、生物科学、资源环境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以及植物科学类相关专业。

4、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学生原则上选择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制药工程、林产化工、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等专业。

二、导师的选择

1、学生原则上应在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下选择导师,导师须具有学术型硕士以上指导资格;每位导师每年接收创新实验学院学生的数量原则上为1人,最多不超过2人。

2、导师初步确定后,导师应指导学生完成个性化培养方案制定,提出科研训练实施方案,指导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训练,完成本科毕业论文及相应培养环节。

三、培养方案制定

学生在选定本科专业后,导师指导学生于5月10日前完成后两年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1、本科毕业额定学分:

植物科学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额定学分为153.5学分。

动物科学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额定学分为154学分,其中动物医学专业本科毕业额定学分为191学分。

生物技术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额定学分为151学分。

生物工程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额定学分为155学分。

学生前两年所修的所有学分并入培养计划,后两年围绕自己选定的本科专业,根据本科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后续剩余课程。专业跨度较大的学生,需要补修前两年相关课程。

2、学生后两年在导师指导下,选择个性化课程、专业课程、学科交叉类课程不低于26学分(动物医学专业不低于46学分),其中所选专业的核心课程学分不得低于12学分(动物医学专业核心课程学分不得低于18学分)。

3、后两年的专业类实践课程不低于6学分。

4、学生在完成本专业相关实践课程外,应充分利用导师的教学科研平台,完成《科研训练I》、《科研训练II》,每学期科研训练累计时间不少于两周,每门课程各记2学分。毕业论文(设计)记10个学分。

 

四、工作进程安排

1、5月4日前,学生将《创新实验学院学生本科专业与导师信息确认表》(附件1)交创新实验学院教学办公室,确定学生所选本科专业,初步确定导师。

2、5月10日前,学生将导师审定的后两年《创新实验学院学生个性化培养方案课程修读计划表》(附件2)交创新实验学院教学办公室。创新实验学院将学生个性化选课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9月5日前,最终确定导师。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导师的学生,征得原导师同意后,重新填写《创新实验学院本科生导师变更申请表》(附件3)和《创新实验学院学生本科专业与导师信息确认表》(附件1)交创新实验学院教学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1、创新实验学院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指导,召开学生选择本科专业和导师说明会,引导学生做好本科专业和导师选择工作。

2、学生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选择好专业和导师,原则上不允许跨大类选择专业,本科专业和导师最终确定后不能更换。

3、各相关学院积极配合,安排好学生选择导师及相关课程(实践环节)等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

教务处

2018-04-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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