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发〔2017〕125号的有关规定,为全面做好2018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
2018年立项执行期为一年的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工作日志、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结题验收工作
1.结题验收范围
(1)实施计划到期的项目;
(2)申请延期到期的项目。
2.结题验收内容
项目开展情况、研究过程、取得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收获与体会等。
三、工作要求
1.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至少2人为其它学科或其它院(系)人员。
2.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质量工程综合管理系统(http://219.245.196.90/aexp/,初始账户和密码均为学号)中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模块(以下简称大创系统)提交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研究进展报告(附件1),结题相关资料(附件2-3),录入已取得的成果并通知指导老师进入系统审核,方可参加结题验收答辩。
3.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由各院(系)自行组织安排实施,于11月2日前完成,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督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其中项目中期检查必须取得标志性阶段成果方可获评优秀,不合格者将终止项目实施;项目结题验收必须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如发表论文、获批发明专利等)方可获评优秀。
4.各院(系)请于检查前将院系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表、评审专家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5)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完成后登录系统填写结果,提交工作总结,并将纸质工作总结(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材料由各院(系)存档管理。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是督促项目顺利实施,保证项目成效的重要环节,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按时登录系统查看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和参加答辩,确保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春艳 吴灿杰
联系方式:87091114
教务处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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