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加强我校实验教学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教学类实验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学校启动2019年度教学类实验人员外出培训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我校从事教学实验室管理与技能操作的在职实验技术人员。原则上赴国内重点高校重点学科领域进行培训进修。
2.未受学校资助培训的人员优先选派,两次培训应间隔3年以上。
二、选派人数
每学院(系、部)1人。
三、培训报名
请各学院(系、部)于3月12日前将《教学类实验人员外出培训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经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学发展中心培训办公室(南校区数字化楼112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sfz@nwsuaf.edu.cn。
四、培训考核
为保证培训实效,扩大培训影响,培训人员应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培训总结1份,并在本单位及教学发展中心网站上传展示。
五、相关说明
1.培训计划时间为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9春)至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2019秋)。
2.申请培训的实验人员需征得实验室及学院(系、部)同意,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
3.培训人员不得私自改变进修计划。确需变更的,需填写《教学类实验人员外出培训计划变更表》(见附2)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及未列入学校培训计划的培训人员,费用自理。
4.参加培训人员应于外出培训前一周内持拟进修单位接收函至教学发展中心培训办公室办理正式派出手续。
5.培训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培训结束后持培训总结(具体报告内容见附件3,含本单位培训总结展示网页链接),及相关票据到教学发展中心办理报销审核手续。
六、注意事项
培训应按照下列要求,从简节约开支。支出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销。
1.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在培训地点就近入住,不得在培训期间随意更换住宿地点。
2.有多种交通工具可供选择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较为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机票总价格(包括民航发展基金等附加费用)低于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可选择乘坐飞机出行。
3.乘坐飞机出行的,往返机场大巴费用可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报销。包车或乘坐出租车往返的,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87080241
附件:
1.教学类实验技术人员外出培训计划申请表
2.教学类实验技术人员外出培训计划变更表
3.培训学习总结报告(基本要求)
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2月26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版权所有: 太阳集团城(1407·Sun认证)官网-Mobile Plat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