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相关单位 :
根据学校《“金牌教师”奖励办法(暂行)》(办教发〔2016〕
413 号)、《关于开展 2018 年“金牌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办教发〔2017〕30 号)及相关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金
牌教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评选时间
2019 年 3 月 17 日(星期日)上午 8:30-12:00
二、现场评选地点
交流中心 207 会议室
三、评选委员会及评委组成
(一)评选委员会组成
主 任:赵 忠
副主任:马建华 吕卫东 罗 军 陈玉林
委 员:孙升辉 闫祖书 陈遇春 杨耀荣 王文博
姚晓霞 李京春 邹志荣 李书琴 高锦明
赵敏娟 付少平 杨 宏 郁 飞 邓 谨
王 华 吴发启 何东健 蔡焕杰 花保祯
职 责:确定实施细则,处理评选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组织评审组开展现场评选,提出获奖人员建议名单。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评审组组成
评审组由专家和学生两部分构成,分别设专家组和学生组。
专家组:由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教师代表组成,总人数 25 人。其中,候选人所在单位只能有 1 名专家参加,教师代表占 1/3 左右。
学生组:由本科生和研究生代表组成,总人数控制在 120人左右。其中,本科生低年级(一、二年级)每个学院 1 名,高年级(三、四年级)每个专业 1 名;研究生为一年级学生,且本科在我校就读,每个学院 2 人。
四、评选原则与程序
(一)评选原则
严格评选标准,宁缺毋滥;坚持质量导向,注重示范引领;关注学生发展,教学效果师生公认。
(二)评选程序
“金牌教师”奖获奖人评选按照评审组现场评选、评选委员会确定建议名单、公示、党委常委会审定的程序进行。
五、现场评选的组织
(一)现场评选流程
按照现场汇报、评委质询和评委投票三个环节进行,流程如下:
1.候选人现场抽签确定汇报顺序,并在现场公布。
2.向专家和学生评委讲解评选规则及要求。
3.候选人汇报:候选人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投入、教学效果、教改成效等方面对教学工作进行述职报告。
4.评委质询。
5.投票:评委依据候选人汇报与质询情况,参考前期公开评议结果,对候选人投“同意”或“不同意”或“弃权”票。
6.宣布结果:现场宣布候选人的得票情况。
(二)现场评选要求与投票计票规则
1.评选要求
(1)专家组和学生组评委到会人数同时达到本组应到评委人数的 2/3 以上(含 2/3)时,召开会议有效。
(2)候选人应按时参加现场汇报,无故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每位候选人答辩时间控制在 15 分钟以内,其中汇报时间不超过 8 分钟。
(3)确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不能参加现场汇报的,应出具书面委托书,提前 3 天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申请,经评选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可由他人代为汇报。
2.投票计票规则
(1)评委应按要求进行投票,否则视为无效票。
(2)评委所投票数不得多于下达的评选指标数,多于评选指标的为无效票;投票一次有效,不进行二次投票。
(3)候选人得票结果按照专家组和学生组分别计算,获得专家组和学生组评委同意票数同时达到本组实到会评委人数的 1/2 以上(含 1/2)为通过现场评议。
六、获奖人员确定
1.评选委员会确定建议名单
评选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及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进行审查;对候选人或其他人关于评审过程或计票结果的质疑或异议情况进行审议;进行表决,按照同意票数达到实到会人数的 2/3 及以上的原则确定获奖人员建议名单。
2.公示与结果审定
建议名单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获奖人员名单。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部)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候
选人于 3 月 16 日 12:00 前,将汇报 PPT 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jxk2488@163.com,17:00-18:00 会务组进行现场测试。
2.候选人于 3 月 17 日上午 8:00 前到达会场抽签确定汇报顺序。
3.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做好评选组织协调工作,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具体工作。教务处负责做好专家组评委的遴选和现场评选的组织工作。学生处、研究生院负责做好学生组评委的遴选、组织工作。教师工作部、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做好评选现场的全程录像。
附件:
“金牌教师”奖候选人名单
“金牌教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6 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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