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网络平台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教思政〔2013〕3 号)和中共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校党发〔2017〕65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管理责任
1.各单位创建的网络平台(包含校内各二级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APP 客户端、QQ 群、微信群、易班、抖音号、今日头条号等)的管理责任划分如下:各院(系、部、所)及设立党委(总支)的直附属单位创建的网络平台,由党委(总支)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政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党群、行政、科研机构以及未设立党委(总支)的直附属单位创建的网络平台,由各单位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处级领导人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2.各单位须指定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在职在岗教职工担任网络平台管理员,管理员是网络平台(QQ、微信等工作群除外)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各类平台(QQ、微信等工作群除外)的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网站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的账户、密码及管理口令,由管理员管理,定期修改,做好保密工作。管理员工作调整时,要与接任人员做好交接,交接后要及时更换密码、口令。
3.QQ、微信等工作群按照“谁建群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 的原则,“群主”是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制度,严把成员入群的关口,杜绝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工作群。已离开工作岗位或因工作职务变动的群成员,应主动申请退出或由工作群管理员移请出群。
二、加强内容管理
1.坚持传播正能量。各单位网络平台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讲好西农故事,传承西农精神,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用户帐户名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1)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以及暴力、淫秽色情的信息;
(2)严禁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编造、传播不实、虚假和错误信息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3)严禁发布有违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有损学校声誉的内容;
(4)严禁利用单位官方网络平台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禁止发布包含涉密文件标题、发文字号、主要内容、传达落实情况等内容的文字、图片资料,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禁止讨论相关敏感话题。
4.对内容长期不更新、不维护的“僵尸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要及时注销。
三、加强运行管理
1.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单位网络平台管理办法或细则,建立网络平台内容“先审后发”“重发重审”运营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人,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管理,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2.请各单位指定网络平台管理员并填写《网络平台管理员登记表》,于5 月13 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国际交流中心 406 室),电子版发送至 lxt.198962@nwafu.edu.cn。同时加入学校网络平台管理员交流 QQ 群(972608987)。
3.各单位网络平台管理员变动时须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备。
党委宣传部
2019 年 5 月 8 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版权所有: 太阳集团城(1407·Sun认证)官网-Mobile Plat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