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2020 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疫情防控会议要求,现就做好夏季学期实验教学疫情防控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师生进入实验室前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不超过37.3°C),方可进入实验室。对于安装有测温门的实验楼,师生依照工作人员安排依次通过测温门进入实验楼。对于无测温门的实验楼,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做好进入实验室师生的体温检测工作。
2.师生在实验课间隔距离无法满足1米要求的,原则上须佩戴口罩。
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组织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如有发现师生体温异常,须及时上报单位领导和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教务处 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
2020-07-2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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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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