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了做好国庆放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
二、在放假前,各单位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教学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安排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财产和师生的安全,坚决杜绝麻痹大意的思想和行为。
三、教学实验室务必注意用电安全,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守护。
四、教学实验室应加强用水安全管理,长时不用应关闭实验室用水总闸,防止造成水患及引发其它事故。
五、教学实验室使用各种剧毒、易制毒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六、教学实验室有使用压力容器的,使用及管理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充装、使用、检测和管理,加强对压力容器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教务处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