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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推荐若干基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的优秀学术论文、经验交流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入选作品可参加初定于11月由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工作组主办、重庆大学承办的年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校本科生主持的“国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依托项目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有论文发表、发明专利或有其他创新性突出成果,以及“国创计划”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依托项目在创业领域有显著成就,均可推荐参与遴选。

二、申报类型

作品包括以下3种类型:

1.学术论文。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以学术论文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经验交流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项目展板和项目音视频展示(选填)等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创业推介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申请人可根据项目类型及研究内容选择其中一种类型进行申报,作品需严格按照附件要求的格式提交,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和和经验交流项目第一完成人需是参加“国创计划”项目的本科生(包括项目已经完成并今年将继续攻读本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国创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参加过“国创计划”项目的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

2.作品报送。创新训练项目作品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数量一般不超过2件;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作品由团委统一推荐。所有作品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推荐意见表(见附件3、4、5)、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请于8月4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系)负责对推荐的学术论文、经验交流和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3.学校遴选与推荐。教务处将组织专家根据《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见附件7)对上报作品进行遴选,择优推荐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工作组评审。最终入选年会作品将各选派1名学生代表参会。

4.年会往届入选作品可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gjcxcy.bjtu.edu.cn/Index.aspx)查询。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由教育部主办,是“国创计划”参与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的重要平台。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申报,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 吴灿杰  87091114

团委            陈   龙  87092033


教务处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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