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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0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各位同学:

      依据《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发〔2017〕286 号)、《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16〕136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

2020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9、2018 级在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自主申请转专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

1.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

2.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达到退学条件的;

3.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休学创业和退役后复学的学生除外);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或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录取的;

5.国家有相关规定、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或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送计划

   5 月 14 日前,各学院(系)将 2020 年本科生转专业接收名额及考核办法报送教务处汇总。

(二)信息公布

  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审核后,5月20日前,各学院(系)在本学院(系)网站公布 2020 年本科生转专业接收名额及考核办法。

(三)学生申请

   5 月 26 日前,学生在线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1。

(四)学院考核

   各学院(系)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严格按照接收名额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2020 年本科生转专业情况汇总

表》(附件 2)于 6 月 15 日前报教务处。

(五)学校审定、公示

    6 月 23 日前,学校组织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三、有关事项

(一)转专业原则上编入同一年级学习,如所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必修课程相差较大的,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二)转入院系负责转入学生已修课程的学分认定,并告知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学生须遵照转入院系要求补修相关课程。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系)要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现实情况,确保程序合规,公平、公正、公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考核。

(二)2020 年转专业全面采取线上流程申请、审批,各学院(系)要及时处理线上流程,做好各环节组织工作。


                                               教务处

                                                2020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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