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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2021年 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27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14〕429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

组  长:田霄鸿 闫德忠

副组长: 田长河 贾汉忠

成  员:李  志  王  健  任武刚  教授委员会成员 李  平 严小良  张浩然  王  刚

二、参评对象

2021年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就读我校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奖励等级、标准与比例

(一)博士研究生

2021 级博士研究生不分等级,无违反《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 15000 元。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习年限内博士研究生分等级评选,其中一等奖比例 20%、二等奖比例60%、三等奖比例20%;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8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 12000 元。

(二)硕士研究生

2021 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 2019级—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分等级,无违反《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学业

奖学金,每生每年 8000 元。二、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分等级评选,其中一等奖比例 20%、二等奖比例 60%、三等奖比例 20%;奖励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0 元、二等奖每生每年8000 元、三等奖每生每年 6000 元。

(三)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

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直博生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博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者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转为硕士研究生者执行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

四、工作安排

(一)成立班级评选小组

由班长负责,成员须有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与普通学生;

(二)以班级为单位申请

依据所分配名额(附件一)和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二)申请。完成资环学院2021年学业奖学金加分汇总表(附件三)与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四);

(三)学院评审

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结果公示。最终上报学校审核公示。


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

2021年10月25日


编辑:王刚     终审:田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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