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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9 年增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现就我校 2019 年度增设本科专业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新增专业应顺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农科发展需求,顺应未来新兴产业和新经济需要;

2.新增专业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2 年)》(附件 2)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文件要求;

3.新增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目标,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

4.新增专业应有一定的师资队伍和实践条件等办学基础,具备专业设置基本的办学条件。

 

二、增设方向

1.重点围绕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民生急需领域,如乡村振兴、大数据、健康中国、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相关专业;

2.鼓励专业整合优化,积极增设“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等相关专业;

3.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增设专业目录外的社会急需专业。

 

三、申报程序

1.学院(系)成立专业增设筹备工作组,院长或教学院长任组长,统筹安排新专业增设工作。

2.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拟新增专业的学院(系)结合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和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组织开展新增专业调研,撰写论证报告和申请表,提交学院(系)教授委员会审议。

3.校内外专家论证。学院(系)教授委员会审议后同意增设的专业,应组织不少于 2 次的可行性论证。第一次以校内专家为主,以查找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工作重点;第二次以相关专业国家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企业代表为主,重点突出专业增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院(系)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材料后报教务处。

4.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对学院(系)拟增设专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一周。

5.校长办公会审定。学院(系)根据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修改材料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报送教育部。

 

四、申报材料

1.《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本科专业增设论证报告》(附件3)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 4-5)

3.《学院教授委员会论证意见表》(附件 6)

4.《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 7-8)

 

五、其他要求

请相关学院(系)于 4 月 30 日前将拟增专业基本信息报教务处;6 月 14 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送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jxk2488@163.com。

联系人:刘光照  张永

联系电话:87092244  87092488

 

 

教务处    

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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