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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关于接收2017年免试推荐硕士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4    浏览次数: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2017年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已经开始。我所招收推免生专业请参见201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iue.cas.cn/zxgg/201608/t20160829_4656079.html)。欢迎符合条件的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出申请。

  一. 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 招生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大学代码:14430

  院系 所: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代码:181

  招生方向:我所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个招生方向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如下:

  学术型:一级学科:生态学

  071300生态学

  一级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

  077601环境科学

  0776Z1环境经济与环境管理

  083002环境工程

  专业型: 085229 环境工程(全日制专业型)

  三. 接收程序

  (一)个人网申

  能在所就读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通过以下程序进行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址→“推免申请系统”,注册后选择培养单位“城市环境研究所”进行填报(网址: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提示:目前系统不显示我所全部导师信息。网申时无需选择导师,请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和研究兴趣,选择拟报考的专业方向报名即可。)

  (二)资格初审(2016年9月中旬)

  研究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含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电话通知申请人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面试。

  (三)考核(2016年9月底)

  考核以面试为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水平和外语水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综合素质水平考核主要侧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其他特长等综合能力的考查。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阅读理解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四)拟接收(2016年10月)

  我所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考核结果进行集体决议,对考核合格、并通过身体健康检查后的申请人,发放《城市环境研究所推荐免试生拟接收函》。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必须在我所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我所研究生部负责招生的老师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超出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若最后未获得其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名额,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注意:推免生的最终录取资格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为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推免报名子系统,仅是前期推免接收工作的辅助工具,不是最终拟录取的依据。

  (五)资格复查(2017年4月)

  按照国科大研究生院规定,我所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需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方可录取。请被我所拟接受的推免生同学在2017年4月20日前向我所研招办提供最后两学期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由学校教务处出具)、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由院系及指导教师出具)、遵纪守法情况(党员由院系党组织开具,团员由院系团支部开具。

  (六)拟录取(2017年6月)

  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我所将在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2017年统考学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四. 申请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 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中填写、双面打印,由申请者本人签字);

  2. 个人简历一份(含专业、特长、获奖情况介绍等,双面打印);

  3. 申请人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五年制学生须提供前4年课程成绩单);

  4 .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复印件、获奖情况复印件;

  5 . 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推荐信,建议由班主任或科研实践指导教师书写,并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便于核实。

  (二)自愿提供的书面材料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请申请人将上述所需全部材料按序胶装成册,在9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送交或用快递邮寄到我所研究生部。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1799号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综合楼一层107室研究生部;收件人:林老师;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592-6190967。并请在邮件上注明“姓名-学校-硕士推免”字样。

  五、相关说明

  1、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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