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优青项目、杰青项目总体要求及生命科学部的具体要求。生命科学部较其他学部要求详细,请申报生命科学部的教师一定阅读学部要求。其他类型及学部具体要求请参考项目指南。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一个研究组开展创新研究工作;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申请人应当按照面上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的项目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面上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一般为4年。
2013年度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共资助16 194项,资助经费1 200 00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为74.10万元/项,比2012年度增加了0.21万元/项;平均资助率为22.46%,比2012年提高了3.22%(资助情况见下表)。2014年度面上项目资助规模、资助强度与2013年度基本持平,着力资助有创新思想的项目申请,为科学技术人员在广泛学科领域自由探索提供有力支持。申请人请参考相关科学部的资助强度说明,实事求是地提出经费申请。
生命科学部面上项目规定
请申请人根据本次申请的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经费。在填写研究项目申请书时,除了填写申请书上的经费预算表之外,还要附更为详细的经费预算说明,供专家评审和确定资助经费时使用。对于研究基础尚薄弱、探索性较强的项目申请,建议申请较低强度的经费资助。对于工作基础较好,在以往的研究中有突出进展,确实需要高强度资助来进行深入研究的,可根据需要申请高强度的经费资助。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书中所列经费预算也要经过评审专家审定,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经费预算表。
为促进从事基础研究的青年科技人员快速成长,鼓励承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围绕一个重要科学问题开展较长期、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从2012年起,在当年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择优遴选取得突出进展、具有创新潜力的项目负责人,予以面上项目连续资助。
生命科学部一直坚持积极鼓励开展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尤其是对原创性的、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申请,或是在长期研究基础上提出的新理论、新假说和学科交叉的项目申请给予特别的重视,今后生命科学部将继续关注生命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前沿和新兴领域,注重学科均衡、协调发展。继续鼓励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的形态、结构、功能相关的基础研究,积极支持涉及人体生理、生化、免疫、生殖、发育、衰老、干细胞和组织工程等方面的研究申请。鼓励以疾病为模型针对生命科学领域共性和基础性的科学问题开展的研究。
生命科学部鼓励科学家长期围绕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系统性、原创性的研究工作。重视和加强资助项目的后期管理,实行“绩效挂钩”,对高质量完成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所申请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资助。另外,针对近年来科学基金申请及评审中发现的问题,生命科学部特别提醒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注意:
(1)在生命科学部面上项目指南说明的科学处和学科部分,有针对性地说明了学科资助范围和不予受理的范畴,请申请人针对本人申请书拟填报的学科,认真阅读该学科的项目指南。需要强调的是:在面上项目指南中学科提出的不予受理范畴也适用于在本学科申请的其他各类项目。
(2)个人简历一栏中要详细提供申请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工作简历和从大学起受教育情况及起止年月、导师姓名;以往获科学基金资助情况、结题情况、发表论文情况。所列论文要求将已发表论文和待发表论文分别列出。对已发表论文,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论文题目、杂志名称、发表的年份、期刊号、页码等,并按论著、论文摘要、会议论文等类别分别列出。对目前尚未正式发表,但已被接受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论文接收函。尚处于投稿阶段的论文请不要列出。对于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是多位作者并列的情况,请忠实于论文出版时的作者排序和论文发表时使用的语言,对于在简历中改变论文发表时的排名次序或预言列出所发论文者,将被视为学术道德或学术不端问题。
(3)请申请人详细论述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以及所提出的新设想、新假说的实验依据和必要的预实验结果等。前期工作已发表的论文,请在申请书中详细写明,尚未发表论文者要求提供重要实验结果的相关资料,如实验照片或图表等。
(4)申请书中的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方法是专家评价该项目可行性的重要指标,因此,要求申请书中提供的实验设计要详实,技术路线明确,切忌粗略、笼统。并建议提出当某些关键技术方案失败时拟采取的备用方案,供专家评审时参考。
(5)对于在以往科学基金资助基础上提出的新的申请,请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上一科学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本次申请的研究内容与前一项目的区别与联系。与已承担的其他项目资助内容有关联者,应明确说明二者的异同。请申请人既要注意研究内容的连续性,又要防止研究内容与上一课题重复。
(6)对于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对于如利用基因工程生物等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需要由其它实验室赠予,需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
(7)对于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操作的研究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条件,方可申请。
(8)对于研究内容涉及国际合作或项目组成员中有旅居境外的研究人员的申请,要求在申请书中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
(9)申请单位和申请人要保证申请书中各类信息的准确、可靠。
(10)申请书中申请人和项目主要成员手写签字要求用正楷体书写,手写签字要与印刷体一致,不认可与印刷体不一致的“个性签名”,特别提醒手写签字和印刷体不能分别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未按要求签字造成判断困难的将不予受理。
(11)请按《指南》中的申请注意事项要求填写研究期限,对研究起始日期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将不予受理。
(12)研究经费填写是以万元为单位,错误填写会造成申请数额巨大而不被资助的后果,请申请人注意。
请申请人按照本《指南》和申请书填写要求撰写申请书,凡未按要求撰写申请书者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一个重要类型,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重点项目应当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现有重要科学研究基地的条件,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重点项目每年确定受理申请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发布指南引导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和重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根据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确定项目名称,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作为项目名称。注意明确研究方向和凝练研究内容,避免覆盖整个领域。
重点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5年。
2013年度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共资助564项,资助经费166 30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294.86万元/项(资助情况见下表)。2014年度拟资助重点项目570项左右,平均资助强度约为350万元/项。
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
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一直采取以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为主和有条件的自由申请为辅的两种申请模式,2013年度生命科学部共收到重点项目申请458项,其中,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349项,受理321项,资助61项,资助率为19.00%;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申请109项,受理102项,资助21项,资助率为20.59%(资助率按受理项目计算)。
2014年度生命科学部部分学科仍将受理部分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请申请人详细阅读本《指南》公布的各学科受理重点项目的类型。同时受理两种模式的重点项目申请(立项领域+自由申请)的学科有:微生物学;植物学;林学;生物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科学、认知科学与心理学;遗传学与生物信息学;细胞生物学;发育生物学与生殖生物学;植物保护学;园艺学与植物营养学共计10个学科。仅受理以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的重点项目,不受理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的学科有:生态学;免疫学;生物力学与组织工程学;生理学与整合生物学;农学基础与作物学;食品科学;动物学;畜牧学与草地科学;兽医学和水产学共计10个学科。请申请人详细阅读本章列出的学部2014年度重点项目申请要求、注意事项以及资助计划按《指南》要求申请重点项目。此外,由于生命科学部分管的研究领域涉及生物学、基础医学和农业科学,不同学科的重点项目立项领域与该学科的资助范围密切相关,因此,提醒申请人注意,请参照学科的面上项目指南提出的有关学科的资助范围和不予受理范畴,正确地申请重点项目。各学科在面上项目指南说明中提出的不予受理项目的范畴同样适用于重点项目。
按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的重点项目要求准确填写立项领域后面所标出的对应的申请代码;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可自主选择与研究内容相对应的申请代码。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申请的具体要求如下:
(1)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请参照生命科学部公布的2014年度重点项目立项领域,确定研究题目,撰写申请书。在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的“附注说明”一栏中要写明所申请的领域名称,并要求准确填写立项领域后面所标出的对应的申请代码。需要说明的是,指定重点项目申请代码只是为了便于管理,被指定的申请代码可能并不包含所招标的立项领域的全部内容,请申请人不要受指定申请代码的名称限定,在申请时根据立项领域的相关内容确定自己的研究题目。
(2)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的条件:①申请人在既往的研究中取得重要进展,急需重点项目资助,但研究内容又不在本年度学部公布的重点项目立项领域范围之内的;②属于新的科学前沿或新的学科生长点,而当年学部公布的重点项目立项领域未覆盖到,且申请人在此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急需进一步高强度资助开展深入研究的。申请此类重点项目者,要在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的“附注说明”一栏中写明“自由申请”字样。此外,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除了按常规要求撰写申请书外,还需要在申请书正文部分的最后增加一项800字左右的“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在此说明中着重阐述重点项目申请的理由,与本次申请密切相关的重要创新性进展、相关的工作基础以及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情况等。对于本次申请所依据的“已取得重要进展”的代表性论文,要求必须是申请人近期发表的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论文。
(3)凡在生命科学部申请重点项目者(包括按立项领域申请和自由申请),要求在提交的纸质申请书后附5篇申请者本人发表的与本次申请内容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的论文首页。
2014年度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项目的总体布局,生命科学部计划安排重点项目经费约2.5亿元,计划资助83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0万~400万元/项。请申请人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实事求是地提出合理的经费预算,在填写重点项目申请书时,除了填写经费预算表之外,还要附更为详细的经费预算说明供专家评审和确定资助经费时使用,凡未附详细的经费预算说明或经费预算明显不合理的申请将不予资助。重点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
2014年度重点项目立项领域:
1. 人类重要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学特性及致病机制(C010603)
2. 植物细胞分裂分化与器官形成的调控机制(C020102)
3. 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功能与维持机制(C031201)
4. 生态系统退化与恢复(C031203)
5. 森林生产力形成、提高与维持机制(C1607)
6. 非编码RNA的结构、功能与调控机制(C050202)
7. 免疫耐受的细胞与分子机制(C0804)
8. 免疫识别的细胞与分子调控(C0803)
9. 生物材料与机体相互作用的生物学/力学机制(C1002)
10. 多尺度、多模态生物医学图像与信号处理(C100402)
11. 细胞功能异常的生理病理机制(C1101)
12. 机体功能稳态维持中组织(或器官)间的相互作用(C1103)
13. 神经细胞的发育与功能(C090202)
14. 数量或复杂性状的分子遗传基础(C060503)
15. 细胞极性建立与维持的机理(C0708)
16. 模式生物器官发育的表观遗传调控机理(C120106)
17. 农作物重要农艺性状形成及其调控机制(C1304)
18. 作物对非生物逆境的响应和抗逆机理(C1302)
19. 食品加工过程的生物学基础(C2005)
20. 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产生、迁移及其控制(C2007)
21. 农作物免疫机制(C1409)
22. 园艺作物对逆境的应答机制与调控(C150101)
23. 畜禽繁殖的生理和分子机制(C170104)
24. 畜禽消化道微生物与营养代谢(C1701)
25. 畜禽重要疫病的病原学及感染机制(C180501)
26. 动物疫病检测新方法的基础研究(C180804)
27. 水产动物病原学与宿主抗病机制(C190602)
28. 水产动物优良性状的遗传基础(C190103)
29. 重要动物类群的生物地理学(C040203)
30. 珍稀濒危动物繁殖生物学(C0404)
此外,鉴于已往在重点项目申请中出现的问题,2014年度生命科学部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凡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受理其所申请的项目:
(1)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未在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的“附注说明”一栏中注明“重点项目领域名称”;
(2)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的申请代码;
(3)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未在“附注说明”一栏中标注“自由申请”;
(4)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未按要求提供800字左右的“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
(5)申请重点项目,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者本人发表的5篇代表性论文的论文首页;
(6)在不受理自由申请重点项目的学科申请自由申请重点项目;
(7)与申请人承担的973计划、863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已资助的研究内容重复;
(8)在“附注说明”一栏中注明重点项目领域名称,但研究内容不属于该领域范围;
(9)申请人尚在国外工作、无法保证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在国内从事研究工作。
有关申请书撰写的其他注意事项请参照生命科学部面上项目指南。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是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系列的重要类型,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包括资助期限1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机制与面上项目基本相同,重点评价申请人本人的创新潜力。申请人应当按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3年。
2013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共资助15 367项,资助经费370 00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为24.08万元/项,与2012年度持平;平均资助率为25.20 %,比2012年度提高1.75个百分点(资助情况见下表)。预计2014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25万元/项,请参考相关科学部的资助强度,实事求是地提出申请。
生命科学部青年项目
2013年度生命科学部接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9 237项,经初审后受理9 007项,资助2 233项,资助率为24.79%,平均资助强度为23.01万元/项。今后,生命科学部将继续按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稳定科技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激励创新思维,扶持独立研究”的定位原则,稳定支持青年科技人才。 2014年度生命科学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约为23万元/项。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时请详细阅读有关申请注意事项(详见本《指南》生命科学部面上项目部分)。有关学科的资助范围和不予受理范畴请参照学科的面上项目指南说明。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作为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系列中的一个项目类型,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间形成有效衔接,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快速成长,主要支持具备5~10年的科研经历并取得一定科研成就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研第一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
一、申请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博士学位;
(4)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5)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符合上述(2)~(5)条件的,可以申请。
2.以下人员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
(2)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
(3)当年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
(4)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
二、注意事项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工作基础和创新潜力,撰写申请书时应注意两方面并重。其中,工作基础方面,重点阐述申请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创新潜力方面,重点阐述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和创新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
(2)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名称栏目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强调申请人本人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潜力,申请书不填写“主要参与者”。
(4)申请人如获得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或中央、地方人才计划资助,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
2014年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资助400项,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吸引海外人才,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一、申请条件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5)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6)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7)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学者,符合上述(2)~(7)条件的,可以申请。
2.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
(2)当年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
(3)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但结题当年可以提出申请);
(4)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
二、注意事项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考察申请人本人的学术水平及创新潜力,撰写申请书时不填写“主要参加者”;
(2)申请书摘要部分填写申请人的“主要学术成绩”;
(3)申请书项目名称栏目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
(4)申请书中关于论文被收录与引用情况仅需提供统计表;
(5)依托单位应当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择优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
2013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受理申请1 978项,资助198项,资助经费38 760万元。
2014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资助200项,资助期限为4年,资助经费20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140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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