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推动实验教学项目管理的改革创新,促进教学实验室的标准化、精准化建设,科学合理配置实验室建设资源,提高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使用绩效,学校决定开展实验教学项目及实验室条件建设基础数据库动态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实验教学项目基础数据库
各学院(系、部)根据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和现有实验课程开设情况,在2019年实验教学项目基础数据库(附件1)的基础上,对已在教学中应用的新建或更新的实验教学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填报。
2.实验室条件建设基础数据库
各学院(系、部)根据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建设情况,在现有实验室条件基础上,将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与所需仪器设备精准匹配,在学校审定的2019年实验室条件建设标准数据库(附件1)的基础上,对教学实验室承担实验课程项目所需配置的仪器设备等变更信息进行更新,确保资源按需配置。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系、部)填报的实验室条件建设基础数据进行论证,形成与国有资产数据库相联动的新实验室条件建设标准数据库。
二、填报方式及报送时间
1.填报方式:请各学院(系、部)下载附表后,按照填报说明以及所给电子表格规定格式进行填报。
2.报送时间:请各院(系、部)于2020年4月3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北校区3号教学楼3122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
1.实验教学项目和实验室条件建设基础数据库,是学校实验教学项目化改革和实验室条件建设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系、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填报,2020年3月18日前将数据填报工作负责人联系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实验室条件建设基础数据填报时,凡实际用于本科实验教学的仪器设备,无论购置经费类别和存放地点均应列入统计范围。凡不能纳入本科实验教学的仪器设备在数据填报时单独列出,填报在数据统计表末端,并做出备注说明。
3.为确保实验室建设投入精准化,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登记归属应与实际存放使用的实验室相符,凡存在不符情况的,学院应及时调整到位,保证国资系统数据、填报数据和实际情况一致。
4.各院(系、部)在上报数据前,应加强数据的校核,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联系人:刘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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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shiyanke@nwafu.edu.cn
教务处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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